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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某些高层管理人员租来居住的房子,请问该人员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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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咨询时间: 2009-07-27  
 

公司给某些高层管理人员租来居住的房子,请问该人员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09-07-27  
  您好,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属于职工薪酬范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贵公司给某些高层管理人员租来居住的房子,是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支出,属于职工薪酬所得,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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