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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祁东县地税局实行“税电联管”加强建筑行业税收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7-04-28 文章来源:祁东县地税局   [字体:  

 
     
 

  今年以来,祁东县地方税务局针对县城拓展后出现的基建工程多、承建单位多、居民建房多,而导致建筑安装营业税税源分散、不易征管的实际情况,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与祁东县电力局沟通协调,实行“税电联管”建安营业税,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今年1-9月,该局入库建筑安装营业税同比增收239万元,增长48.8%。
  在签订的“税电联管”协议中明文规定,基建单位在申请基建临时用电前必须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由基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建筑安装营业税款,并与所在地的地税分局签订《纳税担保书》,然后凭《完税证》和《纳税担保书》方可申请用电,否则,电力部门不予受理用电申请。对不按期缴纳或申报不实交纳税款的,由地税分局依据《征管法》规定,向施工单位下发《限期纳税通知书》,责令整改,逾期仍不缴纳税款的,由地税局分局通知供电部门停止供电,直至缴清税款。
  上述政策的推行,使该县建筑安装行业的税收征管秩序井然有序,营造了不拖税、不欠税、不抗税的良好氛围。(稿件来源:祁东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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