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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调减调出纳税人的好感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4-2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  

 
     
 

          2005年11月,我在分局的检查科工作。
  一天,科长带我到某企业进行纳税检查。一路上,科长边开车边对我说:“现在有些企业的会计就怕税务局检查,一来怕纳税出问题,脸上无光,给企业抹黑;二来即使没有问题,可纳税检查终归是个麻烦事,调账、查账、陪同、接待,一大堆事情……总之企业是希望税务局的检查越少越好。”车里音箱不时飘出悠扬的乐曲,我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脑海里思索着科长的话。
  进了企业,科长仔细看了账簿和报表后对我说:“9月的纳税评估指标有些异常,你检查核实一下。”
  “是当月的市场销售疲软,销售额下降导致纳税额下降,不属异常情况,该企业纳税申报的各项数据是正确的。”经过近一小时的仔细核对,我回答道。
  “我们要核对一下2005年1-10月的累计销售收入,请你提供相关资料。” 科长向会计主管提出。
   “账面销售收入额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的相符,那么累计数也一定相符,我们单位每月实现的收入上报都是一式两份,一份由我汇总后申报纳税,一份记账,从根本上讲是不会出问题的。”       
  由于该企业实行微机记账,平时不打印账页,如果核对还得找登记账簿的会计来打开微机查对,会计主管嫌麻烦,就笑着解释说。
  然而在科长的坚持下还是进行了核对。核对后的结果让我大吃一惊:账簿登记的1-10月销售收入累计额比《发票明细表》上记载的销售收入多出38万元。
  “38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会计主管眉头紧锁,边挠头边嘀咕,不知如何是好。
  我暗想:这里面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该企业少申报收入,涉嫌有偷税逃税的行为;二是账务处理错误,多记收入。
  “别急,我们不仅要对国家的税收负责,也要对企业负责,既不能让税收流失,也不会让企业多缴税款。不管是哪种情况,先查清原因再说。” 科长宽慰他说。
  经过认真查对和核实,原来该企业在2005年8月份发生了一笔商品退回业务,登记账簿的会计未冲减销售收入,所以出现了销售收入虚增38万元的情况。
  问题查清楚了,会计主管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可在此时,科长又提出:“再核对一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肯定没有什么问题,别核对了,快到下班的时间了,先吃饭再说。” 会计主管忙说。
  “我们只是想看一下是否多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为多记销售收入,按常规,企业所得税也会多预缴。”科长诚恳地说。
  经核实,确如科长所说,该企业多预缴企业所得税1.8万余元。在我们的帮助下,会计主管及时做好相关账务的调整,结转了相关税金,为企业避免了经济损失。
  科长婉言谢绝了会计主管留我们吃饭的好意。临走的时候,会计主管一直送到大门口,连声说:“谢谢!谢谢!真诚欢迎你们多来检查和指导……”
  
  编后:一次主动为纳税人核减收入的纳税检查,避免了企业多缴税款。税务人员通过严谨执法,真诚帮助,消除了企业对税务机关纳税检查的反感情绪。作为税务部门,一要依法治税,秉公执法,做到该收的一分不少,不该收的一分不能多收;二要对企业加强指导,健全财务,帮助企业增收增效;三要优质服务,赋予管理以服务内涵,实现征纳双方和谐互动。
  (供稿:邵阳市双清区地税局 作者:伍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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