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时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省局机关党委被省直工委确定为第三批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为了做好省局机关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现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的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省局机关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地税中心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全面推进省局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机关党建示范活动带动全系统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省地税事业的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省局计划用3年时间,把局机关党委建设成省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具体标准是:
(一)领导班子好。省局领导班子成员能模范地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创新意识强,民主作风好,决策管理水平高,努力把省局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的战斗集体。
(二)党员队伍好。思想政治建设好,党员个体和整体政治素质高;教 育培训力度大,党员队伍专业人才多,工作能力强;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发挥好;所在单位地税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忠诚奉献、公正勤廉、求是创新、兴税报国”的湖南地税精神深入人心,形成了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争先创优意识强,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浓厚;各种群团组织健全,活动开展经常,作用发挥良好。
(三)运行机制好。组织机构健全,运转协调,工作规范;建立了一套适合党组织特点的党内学习、生活和工作制度;党组织活动场地规范,必要的活动经费有保证。
(四)发展业绩好。党建工作成效显著,改革创新力度大,三个文明协调推进;省局机关指挥、决策、管理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保证金省地税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工作业绩突出。
(五)群众反映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好,并通过创建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和广大的纳税人,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
三、创建措施
(一)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全省系统党的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读和精读相结合、专题研讨和组织轮训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上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髓,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2、发挥党组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省局党组每季度要集中学习3—4天。中心组每位成员和处以上干部都要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每年底将省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市州局一把手的学习体会文章汇编成册,供全体地税人员学习参考,并指导实践。
3、组织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各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日。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同时组织考勤,作好学习记录。
4、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和省直工委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各支部要结合税收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目标和要求,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认真制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计划,积极开展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组织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创新学习理念,认真钻研税收业务知识,加强各种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此推动全省地税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
5、大力弘扬湖南地税精神,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弘扬“忠诚奉献、公正勤廉、求是创新、兴税报国”的湖南地税精神和落实地税文化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地税文化建设,真正使地税文化建设起到提高素质、凝聚力量、规范行为、推动工作的作用。围绕本单位业务工作、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地税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抓好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省局机关在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力争成为省级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全系统要继续保持省 级“文明建设先进系统”称号。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认真研究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加大服务群众的工作力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学习和宣传先进典型工作,理顺干部思想情绪、鼓舞工作干劲。要加强对群众组织领导,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党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好“职工之家”、荣誉室,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
(二)强化党支部功能,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抓好基层组织机构设置和支部班子配备。以机关处室为单位设立:党支部。实行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实职化。机关党委委员由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担任,不仅参加党委有关会议,协助党委领导开展工作,而且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行政业务;机关党支部书记都由所在处室领导兼任。对基层党组织到期需换届的,督促换届选举,保持基层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
2、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执行谈话、考察、公示等制度,尸把党员“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意从业务骨干、青年干部中发展党员。
3、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按照省直工委要求,研究制定《省局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以此规范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建立党员信息库,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对省局借调借用人员,除及时按规定为其转接组织关系外,应将其编人所在处室参加组织生活。抓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建设,使老同志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做到专门立账,专人收缴,专款专用,收支公开,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党费。同时组织开展评优选好活动,每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好党建工作阵地建设。办好机关业余党校,建好党员活动室,建立。全党课教育网络,逐步实现党员教育电教化、网络化。
5、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围绕“学党章、知荣辱、建和谐、促发展”的主题,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政纪和光荣传统教育;组织举行“地税神导我行”演讲比赛、党章知识竞赛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员参加扶贫帮困、一助一献爱心等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一些旨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有地税部门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如立“党员联系点”、划分“党员责任区”、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和“一个党员一面旗”等等,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党员的事业心和责《感,以无私奉献的情操、一流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基层党建基本规律,搞好党的制
1、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悄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2、建立健全党课教育制度。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作专题报告,并形成制度。
3、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把征求意见、开展谈心、党性分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做法经常化、制度化。
4、完善对党员的监督约束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党员廉洁自律。
5、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和局领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党组专题汇报两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至少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要自觉参加史部活动,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支部党建工作汇报。
6、按照省直工委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地税局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加强党支部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7、立机关党委例会制度,每两月一次的例会做到雷寸丁不动,确保党建工作有安排、有落实。
8、建立工作考核机制。要把抓党建的内容列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实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及考评制度,建立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科学衡量党建工作的成效以及群众的满意程度,促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在抓落实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促进地税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9、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规定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时间,由机关党委组织考勤。
(四)大兴为民、务实、清廉之风,切实抓好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
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省局机关党组织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税收工作和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具体工作中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
2、大兴真抓实干之风。省局机关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花大力气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大力改进文风和会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要以打造服务型地税为契机,突出抓好纳税服务,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乳扬求真务实精神,强化工作责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务使上级组织部署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省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树立长期艰苦创业的思想,坚决摒弃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享受等不良风气,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4、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坐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制约,加强机关纪检工作,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健全制度阶段(2006年6月至年底)
1、拟定实施方案。6月底以前在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实施方案,并交机关党委讨论通过,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2、全面动员部署。6月中旬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发动和部署,在庆祝建党85周年之际召开全局动员。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动员大会上,各党支部书记与局创建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
3、制定修改制度。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着手进行修改整理,壬漏补缺,汇编成册,下发到各基层支部,并抓紧贯彻落实。
4、制定实施计划。局机关各支部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寸8月底报送局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
5、组织学习考察。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具体联系人到省内第一批、第二批示范点省水利厅、省国税局等单位现场观摩。
6、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的要求,对2006年的创建工作进行小结和完善。局创建办要认真总结,并向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报告。
(二)全面提升、争创达标阶段(2007年1月至6月底)
l、年初,各支部要在认真总结200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思路,突出重点,进行再动员,再发动。
2、3月份,局创建办将组织指导督查组对各党支部进行认真检查、入剖析、现场指导。
3、5月份,各党支部要对照省局创建方案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和总结,5月底局创建办将对各支部争创工作进行预验收,并对有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4、6月份,局创建办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拿出达标验收总结报告提交局机关党委、局党组审议,并向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申请达标验收。
(三)巩固提高,模范示范阶段(2007年7月至2008年年底)
如通过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达标验收合格,并被确认为示范点之后,我们应该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示范点的作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局机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卿渐伟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云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春林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刘首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全局机关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完善责任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建档督查,促进工作。省局创建办对所开展的工作和各项活动、所有资料纳入创建示范点专档。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党组织进行检查,促进工作/顷利开展。随时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汇报,及时得到主管部门指导,使创建工作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搞好示范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创办示范点工作专刊,开辟宣传橱窗,在局域网设置网页,在系统内大力宣传示范点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论文比赛、示范点工作知识竞赛,将党建工作有关制度上墙、上网、上栏,营造抓好党建示范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表彰,推动工作。每年底召开一次总结会,表彰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学习型支部、学习型个人和党课比赛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