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保密权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08-01 文章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