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和诉讼权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08-01 文章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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