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的义务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08-01 文章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