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湖南省地税局 > 监督举报 > 通知公告
 
   
 

鼎城区杨建初偷逃个人所得税案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3-28 文章来源:   [字体:  

 
     
 
    鼎城区地税局稽查局于2007年4月对杨建初2006年承建开发鼎城区某综合楼申报缴纳地方各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杨建初系常德市武陵区人。该纳税人于2005年12月负责承建常德市某公司商业大楼,工程总造价675万元,由杨建初全额垫资兴建。税务机关通过查实,杨建初实际取得工程收入675万元后,采取拒不申报纳税的段偷逃个人所得税15.25万元。鉴于杨建初偷税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偷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鼎城区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将本案移送鼎城区公安局涉税案件侦查大队。2007年7月23日,鼎城区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杨建初已被刑事拘留。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杨建初偷税税款已全部入库。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