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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申报公司需要所得税汇算吗?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3-24 文章来源:   [字体: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通知》(国税发[2001]13号 )第七条规定:年度终了后,成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缴足按规定的比例应就地预交的企业所得税。所以,零申报公司也应该参加年度所得税汇算,如果使用的是电子申报方式,还需要报送纸质资料。  欢迎拨打湖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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