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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 纠错 [字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4.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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