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湖南省地税局 > 纳税服务 > 纳税辅导
 
   
 

如何确定买卖金融产品营业税计税依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3-17 文章来源:   [字体: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因此,在交易发生时所向券商交纳的手续费不能从计税金额中扣除。欢迎拨打湖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版 权 声 明
一、凡本网注明“本网讯”或“稿件来源:本网综合”的所有作品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二、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XXX(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纠错   

   
   
 
相关文章
 

·

请问建安企业的营业税应怎样进行申报?
 

·

请问建安企业的营业税应怎样进行申报?
 

·

请问建筑安装劳务方面的营业税政策有哪些规定?
 

·

商场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及返还收入等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

港口航运服务中心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是否免缴营业税?
关闭窗口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