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原董事长邓中华因受贿、行贿一审获刑18年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3-31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获悉,郴电国际股份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中华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近日被该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至2006年9月期间,邓中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7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369万余元。邓中华为了进入郴州市委领导班子,送给时任郴州市委书记的李大伦8万美元。(稿件来源:检察日报)
【纠错】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