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而要有效地反对腐败,就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机制。
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机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要求和体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当然要以主要的精力掌握政权、运用政权,领导和组织广大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正如俗话所说,打铁还得自身硬。我们党自身坚强有力,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支持,获得执政的资格和根基。党自身的坚强有力不是与生具有的,它来源于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各种腐败病菌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一旦少数党员经受不住病菌的侵袭而腐败变质,能够果断有力地进行处置,坚决而又及时地施药,甚至用手术方法割除腐败肌体。只有这样始终重视自身对腐败病菌的预防和对腐败肌体的清除,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机制,才表明我们党真正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才有可能保证我们党清正廉洁,执政能力不断提高,以我们党自身的坚强有力,成为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万众一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机制是避免法不责众,增强反腐败威慑力的有效举措。以教育为主的预防和以查处案件为主的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二者有所区别、各有侧重,而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既重视抓好以教育为主的预防工作,又重视抓好以查处案件为主的惩治工作,才能使最大多数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气节,让清正廉洁成为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搞腐败的永远只是极少数;才能避免邪气压倒正气、法不责众的现象,集中力量查处少数腐败分子,增强反腐败的威慑力和反腐败工作的效力。使想搞腐败、能搞腐败的人不敢腐败。
为有效遏制腐败,我们要从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查处案件等方面入手,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机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公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党员干部自警、自醒、自励、自律的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防范权力的滥用。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扩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逐步扩大基层直接选举权,使腐败行为在党内外的民主监督下无藏身之地,让掌权的干部感受到强大的制度约束权力,一旦伸手必被捉。要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该还位于市场调节的事要还位于市场,该由市场主体和公民自主的事政府不再包揽代替。特别是要规范用人权,财务权和国有物资管理权,防止买官卖官、权权交易等腐败行为和职务犯罪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反腐败的预警机制,包括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制度,数据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腐败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和连带责任,以加大各级领导和有关方面对防治腐败的责任心,不致宽容腐败、纵容腐败甚至成为腐败行为的保护伞。
加强执纪办案和查处工作,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执纪办案,查处问题,就是要运用纪检、司法等铁腕手段,打击腐败现象和搞腐败的人,剥夺他们从腐败行为中获得的一切利益和好处,甚至处以极刑。它不仅是清除败类、遏制腐败,维护党和政府肌体健康的最后防线,而且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使他们更深切地明辨是非,懂得党纪国法不可违,腐败犯罪的高压线不可碰。为此,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做到耳聪目明,善于捕捉和发现问题;讲究办案谋略,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揭露事实真相,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要在查处各种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善于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研究方案规律,发现制度、体制、机制及引导管理上的漏洞,揭示腐败分子灵魂嬗变的轨迹,全方位地探索和加强超前防范的途径和方式。
(作者系省局监察室主任 王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