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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私财产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08-17 文章来源:   [字体: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99条规定,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参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发〔19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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