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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亡羊”和“补牢”的启示——读《警钟》有感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12-22 文章来源:   [字体:  

 
     
 
 

《警钟》置于案头已有一些时日了,一直不忍翻阅。因为每当看到这本红色的小册子,我就会陷入当年亲手处置违纪干部时那种“爱之越深、恨之愈切”的复杂情绪当中,久久不得平静。尤其是作为一名“一把手”,面对本单位、本系统近些年来屡查不止、与日俱增的职务犯罪现象,既觉得痛心疾首,又感到重任在肩。带着这种“痛定思痛,以案为鉴”的想法,我利用几个晚上的时间,抛开公务中的繁杂和浮躁,静下心思把《警钟》认真研读了一遍。这一看,便生出许多感慨,其中关于“亡羊”和“补牢”的启示最为深刻。

 

从“亡羊”谈廉政教育

 

“亡羊补牢”的故事出自《战国策·楚策》,几千年来已经被文人贤哲阐述和诠释得淋漓尽致,在日常的工作中,它也多次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常规措施,用以警示后人。但今天,我想结合《警钟》里的经验和教训,把“亡羊”和“补牢”一分为二,谈谈系统内的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问题。

打开《警钟》我们不难发现,书中24个案例的案发地遍布全省14个市州,作案时间从1995年至今几乎没有间息过,其“发作”频率之高让人啧舌。我们不禁要问,地税系统自1994年组建以来,省局党组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要事来抓,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也一直“长鸣”,可为什么“亡羊”的故事仍接二连三地上演?

如果把外界的诱惑比做“偷羊的狼”,我们或许可以从这些“丢失的羊”身上去找寻一些答案。时至今日,我也不愿认为这些“失足”的干部是“恶贯满盈”、一无可取,他们也曾是父母膝下的好儿女,领导眼中的好下属,纳税人心中的好税官,也曾为共和国的税收事业付出过、奉献过、拼搏过。可以说,他们都曾有个“善始”,却又都不得“善终”。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毁灭的,“狼”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在诱惑面前迷失了善良的本性,价值观的异化导致了权力观的扭曲。

作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看到我们的干部思想、作风发生如此大的转变,事业和人生发生如此大的转折,我是十分痛心的。与此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作为队伍的管理者,我们一直认为对廉政建设很重视且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每年也推出了各种新举措,廉政教育一刻也不曾放松过,故而每发生“亡羊”问题时,总把主要原因归咎于“狼势凶猛”或是“羊性泯灭”。可那些鲜活的案例却提醒我们,“羊”性本善。那么,我们的教育和引导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呢?在我们的廉政教育中,是否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理论轻实践、重灌输轻督导、重考核轻实效的问题?我们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是否也越来越重视墙上、纸上的不断更新升级,进而助长了干部中弄虚作假的不良作风,更成为群众眼中“劳民伤财”的摆设?勿庸置疑,这样“错位”的廉政教育应当为“亡羊”负上重要责任。

再回到“亡羊”的问题上来。我之所以把这些同志比喻成“亡羊”,不仅仅因为他们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失去了自由,更重要的是他们丧失了理想信念、丧失了道德底线、丧失了人性本色!剖析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亡羊”们尽管成长环境、工作经历各有不同,但最后都存在这样三种人性的缺失:即“不崇节俭”、“不畏法度”、“不知廉耻”。 “不崇节俭”导致了金钱观的异化,令他们盲目享乐,挥霍无度;“不畏法度”导致了权力观的异化,令他们铤而走险,以税谋私; “不知廉耻”导致了人生观的异化,令他们一错再错,回头无岸。而这些人性缺失的问题,仅靠我们日常学习政策法规、开展一两次大型活动就能解决了吗?那些“教条式”的版书、“填鸭式”的灌输、“说教式”的规劝对干部是否真的有益?我看,这很值得我们的教育管理者深思。

清正廉洁的队伍才有战斗力、公信力、免疫力,这是地税事业成败的关键,也是我们坚持不懈开展廉政教育的目的所在。作为一个有着几十年税务工作经验和干部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我深知要带好这样一支队伍,首先需要的是一种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一种洁身自好的高尚品德,一种诚信为人的处世作风。纵观我们所处的多变环境,干部的思想信念经受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这样的环境可以提升思想境界,实现人生价值,也可以把人推向腐化堕落的泥潭,关键要看身处其境的选择:是徇私舞弊还是秉公办事,是捞取私利还是甘守清贫……如果我们的干部仅有对廉洁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而缺乏与自身的懈怠、放任、颓废进行不懈抗争的精神,思想必然走向堕落,行为必然选择腐化。

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干部若能养成廉洁的习惯,则终身受益。在这一点上,我是深有感触的。自立事以来,清代周敦颐“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的人格操守一直令我敬佩,每当面对各种纷繁的考验时,它总是时刻提醒和勉励着我,保持一种坦荡胸怀、磊落品格和浩然正气。周先生这种 “坚贞不渝、宠辱不惊”的高风亮节是一剂净化心灵、唤醒人性的良方,到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积极的教育意义。基于这种积累,在干部队伍廉政教育中,我更为倡导“以人为本”,强调对“人性”的疏导,引导干部保持从善弃恶的观念,保持对良好品德的不懈追求,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习惯。我建议我们的教育管理部门,在抓好制度学习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发挥文化管理、人性管理的作用,用地税文化、廉政文化的感召力、渗透力来端正干部品行,规范干部言行,提升干部情操。只有品行正了,干部面对权力才能保持一种清洁的心态,不为物惑,不受财诱,不被色迷,有严格正确的人生目标;只有言行稳了,干部行使权力时才能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执法有度,公平公正只有情操高了,干部坚守权力时才能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清贫,守得住灵魂。相信真正从这些“内因”上把住了“迷失的关口”,“亡羊”的故事才不会继续上演。

 

从“补牢”看廉政监督

 

从廉政监督的角度看,“补牢”无疑是一种事后监督,其目的是为了不再“亡羊”。可事实却是,尽管曾经的“亡羊”已拉响了“补牢”的警钟,多年来我们的管理监督者也从未停止过“补牢”的努力,“牢”还是被一次又一次地攻破了。这究竟是“补牢者”的问题,还是“牢”本身有问题呢?

《资治通鉴》中有过这样的论述:“水清则池鱼现,官清则人才出。”要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的地税队伍,我们的管理者首先要对廉政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决定了整个系统的工作标向,也体现了一个单位的领导者对“亡羊补牢”问题的魄力和决心。在《警钟》里我们可以看到,发生“亡羊”事件之后,很多单位都曾面临过“两难”的抉择:是当众责罚、以儆效尤,还是大事化小、内部解决?选择前者,无疑会影响单位“集体荣誉”,甚至多年努力创建的“牌子”也毁于一旦,相关人员要负上连带责任,“一把手”的政绩也会受到影响。对这一问题,我也曾有过切身体会。可我始终认为,要想使“羊”不再“亡”,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以爱护公务人员个人、家庭为出发点,以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一抓到底的气度去“补牢”,把“牢”真正修补牢固,使“牢”真正发挥出应有的防线效用。如果挖空心思地考虑如何使“纸包住火”,对发生的问题轻描淡写,企图蒙混过关,而不把功夫下在如何真正修改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上,不仅滋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还搅浊了廉政建设这池清水。如此“补牢”,隐患仍然存在,难免再次“亡羊”。

值得欣慰的是,针对《警钟》里的“亡羊”案例,我们的各级管理者都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永不言弃的气魄。但要把“牢”补实,光有满腔热情是不够的,且容易陷入“虚补”的误区。据传名医扁鹊三兄弟行医各有千秋,大哥治病于未发之前,二哥治病于初起之时,扁鹊则是治病于重症之时。今天我们“补牢”,所缺的就是像扁鹊三兄弟一样的反腐倡廉“医师”,缺的就是他们那种有防微杜渐、敢动刀子、下猛药的“医术”。当前,我们有的单位面对干部队伍中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不是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而是显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从容”和“大度”,直到酿成大错才粉墨登场,原因剖析头头是道,补救措施条条有理,但最终还是“牢破”、“羊亡”。 有的单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后,不是认真查找“羊”从哪里“亡”的,“牢”的缺口在哪里,有的放矢地狠下功夫,标本兼治,而是犯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毛病,隔靴搔痒,掩耳盗铃。更有甚者热衷于用学文件、作承诺等形式体现“补牢”效果,结果是一阵热潮过后,问题依然如故,起不到实际作用。还有的单位,认为发生问题一次“补牢”后就万事大吉、一劳永逸,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再次发生“亡羊”之后才恍然大悟、悔之晚矣。这就好比对“亡羊”之“牢”,用稻草、秸杆之类的材料进行修补,只能防范于一时,保不得长久。监督者必须深入查找“亡羊”的真正原因,深入查摆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中的漏洞,并用“刚性”的东西来约束,才能确保“牢”不再轻易“决口”。

谈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觉得,花这样的篇幅来分析“补牢”的问题,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毕竟在全省2万多地税干部中,成为“亡羊”的只是极少数,地税廉政监督这条堤坝总体来看是坚固的。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再坚实牢固的“牢”不可能没有“缺陷”,刚刚修补一新的“牢”也随时可能产生新的漏洞,《警钟》中干部作案心理日益复杂化、作案方式日趋多样化的问题就召示了这一点。时下,我们有的单位对干部拿纳税户一包烟、吃一餐饭、钓一次鱼等问题,认为是“大势所趋”、“无伤大雅”,对廉政监督这座警戒之“牢”没什么影响,更谈不上“亡羊”。这让我想起了清代崇阳县令“一钱斩吏”的故事,他以“一日一钱”演绎出“千日一千”的结论,尤其是“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警示,这在今天看来仍不乏现实意义。 “一”的“牢”不补扎实,“万”的豺狼就会钻进来。虽然说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但为什么不在“亡羊”之前未雨绸缪,尽早发现隐患及时 “补牢”,以减少“亡羊”甚至不“亡羊”呢?这提醒和告诫我们,廉政监督要增强前瞻意识和超前性,对“牢”加强日常管理,及时修补一些细小的“裂缝”,才能防患于未然。

 

“亡羊补牢”的古训之所以千年历久不衰,是因为它无时不刻在提醒我们,前进的道路崎岖坎坷,摔个跟头无可厚非,其中的教训更可用来指导以后的工作,相信这也是省局集中力量编撰《警钟》一书的初衷。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深知,清正廉洁,必须是一个自己已经做到,才有资格去监督、要求别人也具备的品质。这要求我们要常常低下头来检查自己,权力的堤坝是否还坚固,思想的“紧箍咒”是否还管用,廉政监督的“牢”是否有破损,只有这样,才会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才能保证行得正,走得端,不会成为一只“迷途的羊”。但愿此文能给大家以警醒。

(作者系湘潭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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