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岳阳市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着力打造以“八项阳光保廉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地税品牌,细化操作规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真正做到了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细化到哪里,管理就渗透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阳光就撒播到哪里。
“阳光征收”——该局通过电视、报纸、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将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服务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将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定税、征税、违章处罚情况按季向社会公示;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按季向社会公告。该局先后内在岳阳电视台开辟“税收直通车”栏目,对中心城区百户纳税大户设立“纳税阳光榜”,在城区繁华地段建立办税公开栏,定期公布个体大户的定征税情况;在《岳阳晚报》开辟欠税公告栏,对欠税大户实行公开曝光。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定税的公正合理,该局全面实行计算机定税,还适时召开纳税人议税评税会,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同时借助政策送达、张榜公布、征缴透明、处罚公开和严格停歇业审查等措施,将“阳光征收”落实到每一项征收行为中。
“阳光稽查”——按照省局“查前告知、查中反馈、查后回访”的要求,该局全面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稽查程序、检查纪律、稽查结论,做到选案、查案、审理和执行四分离;定期邀请纳税人到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约谈,重点落实对非故意违章纳税人减少或免予处罚的规定;大力推行查办案件“双报告”制度,查办案件既要有案件调查报告,又要有案件剖析报告,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增强稽查透明度。同时切实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凡是达到重大税案标准的,都提交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确保了审案定案的依法公正。
“阳光减免”——该局严格落实“专管员报告,职能科室调查,集体审理,分级负责,事后公开”的办法,规范减免税审批程序,加强对减免税的集体审理。减免税审批办结后,该局又通过电视、报纸、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将减免内容、政策依据、审批程序、资料报送、减免金额向社会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
“阳光消费”——该局重点落实好征管消费回避制度、大宗消费事前报告制度、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要求税管员原则上不得在本征管责任区内消费,特殊情况需要消费、达到一定数额的须报告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认真做好备查登记,并不定期调查核实,一经发现以消费抵税收的坚决严肃查处;对大宗物品的购买,如购房、买车,必须事前向监察部门报告,说明资金来源,对收入与支出存在反差的,监察部门将介入调查;明确规定乔迁新居及本人和家属生日,原则上不得宴请,对于其他婚丧喜庆事宜需要宴请的,必须事前报告,事后向同级监察部门提供宴请来宾和礼金明细,杜绝借机敛财的行为发生。
“阳光经商”——该局要求地税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参与经商办实体,对家属子女经商办实体的,逐户摸清底子,建立专门档案,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其经营收入情况、月纳税额情况等,并在当地办税场所进行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税负明显偏低的,及时转交征管部门予以查实并作处理。
“阳光养车”——对干部职工私车购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该局要求购车人作出廉政承诺,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登记车辆的来源、购入车辆的经费来源、车辆经常性加油、维修地点及相关费用凭据、车辆保险单据等。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比对,重点对油料费、修理费进行监督,强化跟踪监控。
“阳光理财”——切实强化预算约束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大力压减行政性费用支出,切实抓好财务公开,按季在局域网公布财务运行情况,全面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各级特别是基层征收单位的经费来源渠道,加强县(市)区局对基层经费的统筹管理,严禁基层税务分局向乡镇提取经费,从源头消除违纪隐患;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坚决杜绝白纸条;对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一律实行招投标管理和集体采购,坚决做到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
“阳光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公布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正常程序推荐的干部不列入考察对象,没有经过考察的干部不研究任命。同时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凡进必考、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后试用等各项阳光用人举措,防止暗箱操作,提高选人用人的群众满意度。
通过不懈努力,该局税收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效能不断提升,部门形象不断优化,为树立地税良好形象、推动事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稿件来源:岳阳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