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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地税:“四项管理”严格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7-09-14 文章来源:本网综合   [字体:  

 
     
 

   今年以来,张家界地税局加大了土地增值税的政策、预征、结算、检查四项管理,规范了相关的税收管理措施。截止8月底,全市共组织入库土地增值税占年度计划的152.58%,同比增收429万元,增长296.48%。
   土地增值税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使用的政策多,计算比较复杂。因此,该局重点突出了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并把土地增值税作为每年税法宣传工作的重点,每年组织一次土地增殖税的政策调研,及时收集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反映问题。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该局严格推行了三项制度:一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了土地增值税预征制度,做到不预征不开发票;二是对二手房交易严格执行了土地增值税附征制度,做到不附征不办证;三是严格执行预征、附征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应征不征或少征的依照追究办法扣发补助奖金,并负责追缴税款。如永定区局今年上半年就对13人进行了追究,扣发补助奖金4300余元。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是土地增值税管理的重要一环,该局采用项目工程动态管理的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税的结算力度。截止8月底,全市就对12个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共计130万元。
   为了进一步加强张家界市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把土地增值税管好管倒位,上半年,该局对全市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开展了一次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查补税款1400万元,入库850万元,其中查补土地增值税420万元,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税收管理,而且达到了以检查促征管、以活动促业务、以管理促税收的效果。(本网综合 供稿:市局税政科 向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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