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迅速恢复发展。
意见指出,继续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种植高油大豆实行良种补贴,补贴规模由目前的1000万亩扩大到4000万亩。从2007年起,在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优势区实施油菜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将综合考虑粮油生产情况,统筹研究对油料生产大县与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意见还确定了加快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开展油料作物保险试点工作,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意见要求,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加油料作物“种子工程”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国家油料作物改良中心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对油料主产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油料重大技术和优良新品种。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支持发展油料生产机械化,抓紧启动重点油菜产区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
意见指出,力争到2010年,我国油料种植面积比2006年扩大6%左右,总产量增长14%左右。(稿件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