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0月28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在对这部法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的过程中,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对一直未能出台的燃油税政策表示了极大关注并道出自己的看法。
有的委员认为,在当前我国面临严峻能源紧缺形势的情况下,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实施燃油税政策,通过燃油税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能源节约。
贾志杰委员指出,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燃油税政策就已被写入《公路法》,但到如今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燃油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在当前我国能源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应该抓紧时间出台并实施燃油税政策。
陈士能委员指出,当前我国在交通运输节能方面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即公路收费站过多。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尽快出台燃油税政策,同时撤销公路收费站点。陈士能委员说,公路收费站的存在实际上是增加了能源消耗。车辆行驶速度由于收费站的存在而需要频繁地加快和减慢,这期间会有大量的能源被消耗掉。国家出台和实施燃油税政策后,可以有效遏制大量消耗燃油的趋势。
丛斌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燃油税政策对于节能环保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燃油税政策更多考虑的应是实现“费改税”
的目的,而节约能源不应是燃油税政策的主要目的。丛斌认为,目前世界油价正处于较大幅度的波动状态,如果现在出台燃油税政策,燃油税税率会因油价的波动而频繁调整,这就会使得燃油税政策缺乏应有的刚性。而如果燃油税税率不随国际油价的波动而调整,就有可能对国民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燃油税政策推出之后,还要充分考虑农用机械等非上路设备的用油负担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会造成农民负担因燃油税政策而反弹。因此,考虑到现实国情,推出燃油税政策还是应当作周密的考量为好。
另据了解,财政部和交通部日前已联合印发了2008年度的养路费票据式样,2008年养路费征收工作将继续。因此燃油税政策的出台时间仍是“择机”。(稿件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