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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房地产税收管理,堵塞房地产交易税收漏洞,遏制交易双方通过订立虚假合同低报房屋交易价格、少缴税款的行为,近日,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和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议定并提请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明确了衡阳市城区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标准。 该标准将全市住宅用房按类别和区域划分,分类分区明确了最低交易价格,并规定二手房交易价格不得低于同类同区域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70%。单位集资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性质住房,如实际成交价比市场价明显偏低的,经地税部门核实批准后,可在20%的幅度内适当调低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申报价计算征税,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各征收单位不得随意降低计税价格开具发票,凡违反规定有意将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房屋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的或一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标准的交易价格开具发票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本网综合 供稿:衡阳市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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