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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被评为十届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7-12-13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体:  

 
     
 

      在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被评为先进承办单位,这是总局首次获得这一荣誉。同时,总局推荐的6件提案还被评为优秀提案。
  总局高度重视涉税提案的办理工作。总局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司局把办理政协涉税提案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途径,尽职尽责作好办理工作。总局办公厅根据全国政协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税务总局机关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涉税提案的办理责任、流程;办理过程中,紧紧抓住准确领办、及时交办、积极会办、加强督办等环节,加强与提案委员的联系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受到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肯定。十届全国政协期间,总局共办理提案325件,其中主办138件、分办50件、会办126件、转信11件,全部如期完成办理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税收职能作用更加重要,税收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届包括政协委员的普遍关注。在十届全国政协表彰的262件优秀提案中,直接与税收相关的10件,占全部优秀提案的3.8%,其中有关取消农业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提案建议,为制定和修改相关税收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稿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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