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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08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过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省地税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两节”期间廉政建设的规定,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2008年“两节”期间廉政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 省地税局规定,各级地税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此类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等。 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防线。从省局到各级地税机关要带头遵守省局党组的六项廉政公开承诺规定。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除因工作需要要到省局出差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到省局机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请客送礼。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有重点地对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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