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7年,全省地税系统在依法收税过程中,坚持做到一方面严格税收征管,防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去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为支持受灾地区发展经济、重建家园,省地税局下发《关于救灾重建有关税收工作的通知》,并对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企业,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了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受灾企业所得税约1亿元。
同时,省地税局积极宣传和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严把政策,严审资料,及时为300多户亏损、停产企业办理了减免税的各项审批工作,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湖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省地税局充分发挥地税部门职能,宏观分析税源分布和税收结构特点,当好参谋助手,为全省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一方面,先后就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动漫产业发展以及广电网络系统等重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税收建议,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认真研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植现代物流企业发展、扶植乡村旅游业发展等涉税问题,并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现代物流企业,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列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名单,积极扶植企业发展。
去年上半年,省地税局配合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对少数民族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全省地税系统本着鼓励、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着重在税法宣传、资格认定、减免税申请、审核上报等方面狠抓优惠政策的落实,使我省符合政策条件的民族地区企业及时享受到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据初步统计,“十五”期间,全省17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