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地税局统计,2007年,全区地税系统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共减免地方各税7223.45万元,使103户企业和15484户个体经营户受益。
新疆地税局要求各地结合近年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分析症结所在,并及时加以解决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同时,各地尽可能简化申请、审核等程序,确保下岗使用人员能以最短的时间享受到减免税。他们还对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逐户建立了登记台账,有条件的地区还建立了电子台账,并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对再就业企业实行跟踪管理,以便为统计分析和再就业税收优惠审核提供准确资料和数据。(稿件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