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湖南省地税局 > 地税动态
 
   
 

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年检税务所均可进行土增税清算鉴证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1-28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规定,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税务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鉴证业务。
   《准则》指出,税务师事务所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有计划地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获取与鉴证对象相关的充分、适当、真实的证据;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在确定证据收集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体现重要性原则,评估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稿件来源:中国证券报)

 
 
版 权 声 明
一、凡本网注明“本网讯”或“稿件来源:本网综合”的所有作品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二、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XXX(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纠错   

   
   
 
相关文章
 

·

前三季度土地增值税收入297亿元
 

·

张家界地税:“四项管理”严格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
 

·

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成郑州上半年偷漏税重点
 

·

上海全面清算土地增值税
 

·

全省地税系统将着重抓好重点纳税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关闭窗口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