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政部获悉,入冬以来中央财政第二笔冬春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补助金日前下拨。连同2007年底安排的第一笔资金,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补助接近32亿元。
据了解,2007年12月初,中央财政安排了第一笔冬春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补助14.4亿元,以确保冬春两季灾区和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规定,该笔资金连同地方配套资金已于2008年1月15日前拨付到人。日前,民政部、财政部又下拨第二笔补助资金17.5亿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该项补助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群众的住房、口粮和衣被等问题,安排好灾区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民政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重视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救灾资金投入,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让受灾群众吃饱穿暖,安全越冬,欢度春节。
根据此前民政部公布的2007年我国自然灾害和救灾情况,2007年我国自然灾害多灾并发,点多面广。据统计,全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3亿亩,其中绝收面积8620万亩,倒塌房屋146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363亿元。2008年以来,湖北、安徽等省持续出现雨雪天气过程,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也造成较大影响。(稿件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