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湖南省地税局 > 地税动态
 
   
 

叙利亚将从2009年征收增值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2-20 文章来源:驻叙利亚经商参处子站   [字体:  

 
     
 

   据叙利亚财政部长称,叙利亚将从2009年开始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本应为2008年的重点计划,但是由于相关的准备工作没有完成,所以该计划被拖延至明年实施。 
   叙利亚税收中70%来自于高端阶层,目前纳税人仅有570万,逃税金额占GDP的4%。(稿件来源:驻叙利亚经商参处子站)

 
 
版 权 声 明
一、凡本网注明“本网讯”或“稿件来源:本网综合”的所有作品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二、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XXX(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纠错   

   
   
 
相关文章
 

·

中部地区增值税“扩抵”退税进展顺利
 

·

欧盟成员国通过增值税改革方案
 

·

阿尔巴尼亚教育和非政府机构须缴增值税
 

·

谢旭人:明年制订增值税改革全国试点方案
 

·

2007年全年我国工业增值税收入比上年增长20.9%
关闭窗口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版权所有

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