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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省地税局下发文件强调,各级地税机关要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将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推广应用中,各级税务干部要清正廉洁,严禁私自收取“好处费”、“回扣”等,严禁为税控厂商代理推销税控收款机,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推行税控装置是实施“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保障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通过推行税控装置,既可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又可杜绝以税谋私、收人情税、关系税等情况,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省地税局规定,全省地税系统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行工作的意义,配合供应商和销售服务单位切实做好税务干部和用户的培训工作, 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责任制,要将推行税控收款机工作纳入征管责任追究办法考核。 各税控收款机中标企业,应严格按照投标书承诺及地税机关、税控收款机用户要求做好销售及服务工作,自觉接受地税机关管理监督,严禁擅自提高价格和违规销售税控收款机,杜绝不正当竟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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