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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上调耕地占用税税率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5-13 文章来源:   [字体: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近日,安徽省上调耕地占用税税率,借此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重新修订了“安徽省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根据新标准,从今年1月1号起,安徽将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4倍,按照三类三个标准征收,一类地区,税额标准37.5元/平方米;二类地区,税额标准26.25元/平方米;三类地区,税额标准18.75元/平方米。另外,安徽省农业户口居民建房占用耕地按低税额标准执行,并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是向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安徽新出台的标准,在耕地占用税征税对象范围上也进行了相关调整。
  安徽省财政厅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鲍习生说:“(耕地占用税)一个是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现内外资企业的统一税赋;第二个缩小了一些减免税的项目,你比如说铁路,以前是不征税的,现在要纳入到征税范围。”(稿件来源:CCTV经济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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