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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黄金期货增值税即征即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5-21 文章来源: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公布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应对黄金期货交割并提货环节的增值税税款实行单独核算,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该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指出,上期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期所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并发生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或客户按交割结算价向上期所开具普通发票,对其免征增值税。买方会员或客户提取黄金出库的,应向上期所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期货交易交割结算单、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溢短结算单。买方会员或客户(提货方)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法规定的“黄金”是指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同时符合标准的金锭、金条及金块等黄金原料。非标准黄金不适用这个办法。(稿件来源: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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