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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统筹安排抗震救灾款物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5-27 文章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字体:  

 
   
 

       为提高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效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统筹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我省社会各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由省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部署,并结合捐赠者的意愿,统筹安排。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安排募捐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各种形式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充分体现了湖南人民对四川灾区人民的深情厚意,体现了中华民族在特大自然灾害面前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精神。当前,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重点正由抢险救人转向灾后重建。灾后重建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四川灾后重建的不同时段,我省都将要给予相应支援,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为了集中力量,统筹安排救灾款物,省政府特发通知规范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另外,为了规范我省募集爱心款的捐赠渠道,未经民政部门审批和慈善公益组织委托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各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在本系统、本单位内组织募得的赈灾款物,均须统一上交省赈灾募捐办公室或慈善公益组织,以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任何单位和组织以赈灾名义在社会上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活动,均需经民政部门审批同意方能进行。对在抗震救灾募捐中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稿件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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