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本网讯 为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和创新技术的积极性,全国总工会与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了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共评选出33项获奖成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税的规定,为鼓励全国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对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
|
|
|
版 权 声 明
一、凡本网注明“本网讯”或“稿件来源:本网综合”的所有作品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二、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XXX(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
| |
【纠错】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