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部获悉,国产音像制品2007年出口奖励和2008年出口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经结束,超过400万元的奖补资金将于1个月后发放到相关出口单位。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已安排优秀音像制品推广奖励专项资金2700万元。
优秀音像制品推广奖励专项资金原名为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设立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把音像制品作为文化产品出口的重点项目,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当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00万元。2006年投入500万元,2007年增至1000万元,今年投入1000万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2005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音像制品出口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06年起,资金由过去的以项目补贴为主,调整为以奖励优秀为主,对出口业绩突出的单位和节目进行相应资金奖励。从2007年来看,出口项目补助资金为100万元,即将发放的出口奖励项目资金则在400万元左右。除补助和奖励项目外,专项资金还用于对国产音像节目的翻译、制作、包装和网络建设等提供适当补贴,牵头组织国内音像企业参加相关国际性影视音乐展销活动,组织从事出口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开展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等。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财政资金扶持音像产品出口要看到实际效果,否则资金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因此,对财政扶持资金的投入要实行绩效评估,由资金先行下拨调整为事后奖励,只有当出口单位作出成绩后才进行资金奖励,利用这笔资金该单位可以再进行新项目的运作,形成良性循环。据介绍,2008年的优秀音像制品推广奖励专项资金仍将实行这种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国音像制品出口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包括:低价恶性竞争较为严重,出口秩序较为混乱;音像制品出口仍以制成品为主,整体出口结构不尽合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投入较大,成本很高;出口音像制品的质量有待提高;出口仍无实力打入欧美主流市场,对欧美主流社会影响力不大等。(稿件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