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达了20亿元中央补助投资计划,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廉租房建设。
两部委强调,要优先解决城市棚户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各地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加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地方投资以及设计施工量等建设条件,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据悉,去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廉租房建设给予专项支持,这20亿元专项资金的拨付就是对这次会议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落实廉租住房制度,表明了中央改善民生的决心。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了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等,不得用于其他开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投资计划,按照实施进度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到廉租住房购建项目以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稿件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