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税局日前制定《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施行。
据介绍,税源是指税收的来源,同时也是指纳税户或者能够产生税收的经济项目和行为。税源分类管理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把税源分为若干类别,针对不同类别的税源运用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以实现税收收入应收尽收的管理活动。
广东省地税局的税源分类标准主要是纳税规模、经营收入规模或投资规模。主要依据是上一年度缴纳的地方税收总额、经营收入总额或今后一定时期的计划投资额。根据税源分类的标准和依据,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税源。重点税源是指投资额、营业收入、应征或入库税额达到一定标准,在一个地区占有较大份额,对组织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的税源。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纳税户的分布情况,按应纳税额、经营规模、行业性质等因素确定重点税源。重点税源的税收收入原则上要占到本单位收入总量的80%,具体标准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小税源主要是指规模较小的个体户和零星税源。一般税源,是指除重点税源和小税源之外的税源。
根据广东省地税局制定的税源分类管理办法,重点税源按行业实施专业化管理,组织方式上可以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进行集中式管理。重点税源要选拔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收管理员实施重点管理、重点监控、重点服务。重点税源原则上要实行查账征收。税收管理员要加强重点税源的户籍管理,加强对所管重点税源的动态监管。办法规定,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的下户管理,其中一类重点税源至少每个月下户一次,其他重点税源至少每季度下户一次。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分析,提高对重点税源的服务水平。各地要通过建立领导干部挂点(重点税源)联系制度,预约服务制度,局长接访制度,召开重点税源座谈会,举办税法进企业活动等方式,加强与重点税源的联系。
对于一般税源,办法规定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一般税源的户籍管理和日常管理,以及对一般税源的纳税评估。对于小税源,原则上同样实行属地管理。办法规定,税收管理员也应加强对小税源的户籍管理、日常管理以及定额管理。
办法规定,税源信息应本着方便纳税人和高效的原则,主要依靠征管信息系统、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来采集。同时,要通过下户调查、采集第三方数据来补充税源信息,确保税源信息的完整。税收管理员在管理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征管业务规程办理各种管理事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税务文书。税收管理员实施日常检查要按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地税机关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办法要求,广东省各级地税局要建立税源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考核。考核指标要切合实际,既要有税务机关内部考核指标,又要有纳税人的外部评议指标。 (稿件来源: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