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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区局坚持“三个第一”优化纳税服务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7-17 文章来源:本网讯   [字体:  

 
   
 

  本网讯 株洲市芦淞区局把营造一流的纳税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要务,按照“1820”贴心服务工程要求,深入开展“优化税收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的活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坚持把第一信号、第一目标、第一标准“三个第一”放在首位,纳税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坚持把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作为改进和创新纳税服务的第一信号。针对纳税人排队拥挤的烦恼,该局采取了取号服务制度,并在办税厅安排座椅供纳税人就座等候,避免了排队拥挤现象;为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新政策得以更好地落实,该局拓宽了办税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公开栏、显示屏、宣传手册、短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开宣传;为了方便纳税人取得各种报表和了解报表的填写要求,该局事先填写了各种样表,把空白报表和样表分门别类的放置在专门的资料柜中,供纳税人随时取用。此外,还采取了导税员服务、自助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办税服务方式,最大化地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坚持把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第一目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谁先接待谁先处理,谁先接待谁不处理就直接扣谁绩效,有效减少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实行提醒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实行岗位技能考核和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对服务岗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业务技能不佳、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较多的干部,通过岗位轮换撤离相应岗位;加强服务岗位技能培训,一方面通过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另一方面加强责任意识、服务礼仪、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坚持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水平高低的第一标准。实行服务质量现场评价制度和服务标兵评选制度,在每个服务窗口放有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编号的服务监督卡,纳税人办完事后可现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将监督卡投入服务质量监督箱内(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不满意箱每周开箱检查,被评价为不满意的服务人员必须及时进行自查自省;满意箱、基本满意箱每月开箱统计,并由此评选每月的服务标兵;实行纳税人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和举报投诉专用邮箱,多渠道方便纳税人投诉,及时改进服务措施。(供稿:芦淞区局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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