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经省局党组研究下发《关于全省地税系统继续实行各级实职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的若干意见》(湘地税党[2008]35号),对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实职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提出,全省地税系统正处实职领导干部年满57周岁,副处实职领导干部年满55周岁,各市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县市区局正科实职领导干部年满53周岁,副科实职领导干部年满52周岁要改任非领导职务,并在改任后一律不准到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意见》最后强调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空缺的非领导职数的衔接工作,不得变相增加非领导职位,并要做好到龄改非干部的管理工作和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