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关报考资格
2006年报考地税局公务员的人员要求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地方税收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本、专科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部分职位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下将这类职位简称为“基层经历类职位”,不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简称为“非基层经历类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农村从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工作的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报考地税局公务员没有户籍限制和专业限制。
二、 有关报名地点
2006年湖南省地税系统招考公务员工作委托各市州地税局和人事局组织实施。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均在各市州进行。报名的具体地点由各市州人事局确定,请考生通过网络和报刊查询相关信息。
长沙市的报名点设在贺龙体育馆内。
省地税局人教处
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