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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07-21 文章来源:   [字体: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专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适用“三资”企业。


一、纳税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三、纳税环节、地点及期限


  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四、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根据纳税人的所在地确定的。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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