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专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适用“三资”企业。
一、纳税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三、纳税环节、地点及期限
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四、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根据纳税人的所在地确定的。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