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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6-07-21 文章来源:   [字体: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业务取得的营业额所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流转税的一个税种。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国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适用营业税的决定,单位中还应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按税目分有九个,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金融保险业适用8%的税率(按3%税率计征部分由国税征管,按5%税率计征部分由地税征管,另外国家政策性银行适用5%税率);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税率;娱乐业适用5%-20%的弹性税率,我省统一定为10%。


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还制定了一些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自销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五、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二)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纳税地点有如下特殊规定:
    1、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六、营业税纳税期限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一季度。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七、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对个人规定起征点,不适用单位。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我省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元。


八、营业税减免规定
  一是减免税权全部集中于国务院,任何部门、地区都无权决定减免税;二是只保留统一减免税,对企业和个人一律不予个别减免税;三是统一减免税规定,只保留了少部分政策性强的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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